36)按照学校章程,健全依法办学法治机制,推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有成效。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校务公开,推进学校综合改革,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评价,落实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科研评价等改革要求。

法务部会同董办、校办,根据上海市教委下发的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章程要点的要求,启动《上外贤达学院章程》修订工作2021年新《章程》,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决策机构、师生权益保障、财务管理等进一步完善。法务部邀请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兄弟院校的专家参与学校章程修订专家论证会,除体现章程要点的必要条款外,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进一步对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其他要求,依据学校实际对学科建设、教学活动、质量保障、社会服务、教师发展、学生管理等办学方面在章程及配套规章制度中予以完善,以制定符合本校实际、彰显本校特色的大学章程。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深化现代大学制度,为学校内涵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撑保障,在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基础上,聘请交大、复旦、上大专家对我校制度体系进行论证与分类,初步构建“1+1+5+X”制度体系即“1”为大学章程,“1”为基本制度即学校治理结构规定,“5”为5类的专门制度:党群管理规范、行政综合规范、教学科研规范、学生管理规范、运行保障规范,X为部门制度。通过以章程建设为契机,全面回顾和评价学校治理结构和理念,不断规范和完善内部制度,反思与定位新一轮的发展规划,努力构建统一的具有贤达特色的学校制度体系。

学校由法务人员、校内外相关专家、外聘执业律师等组成法律顾问队伍,在学校专项决策、重大决策中提供法律意见。

章程修订专家论证会

规章制度专家研讨会

规章制度“废改立”推进会

学校切实履行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将法制工作融入常规科研管理工作中,与常规科研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在科研项目立项审批和管理制度制定上,召开相关会议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评审与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科研处重视法制工作的强化考核、评价、督促、检查。在落实依法治理工作中,严格按照学校法务部要求督促项目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依规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依法制定学校各项科研管理制度,报法务部审核,按法务部的指导意见修改、公示、发文。高度重视对各级各类项目、成果内容的合法性检查,在项目与成果评审中,对有违法、违规、分裂国家、分裂中国共产党言论及观点的项目与成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不予立项和评奖。

为落实校务公开,推进学校综合改革,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评价,落实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科研评价等改革要求。科研处在制度建设上修订了学校相关科研管理制度,也制定了部分管理制度。

2021年修订了《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实施办法》;《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科研项目立项评审评分参照标准》;《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等科研管理制度。

同年度起草了《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认定与奖励办法》;《上外贤达学院政府扶持专项资项目管理办法》;《上外贤达学院学位点培优培育项目管理办法》《上外贤达学院学位点培优培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五项管理制度。2022年初经过多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科研工作推进会议讨论,多方征求意见定稿,已上报督办和法务部,已通过学校行政会议的审批发文,为学校的科研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我校积极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2021年学校制定了《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与人文学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37)校和院(系)两级教授治学制度健全,学术委员会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功能。校和院(系)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学校校务委员会等机构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功能完备。

学校修订颁布《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章程》,成立监事会,全面梳理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决策领导、党委保障监督、校长负责、教授治学、师生员工民主管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决策、执行、监督三者权责划分、制度制衡的配套机制,实现“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目标。

成立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推进学术治理体系健全与完善。修订完善《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落实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活动中有效发挥作用。

学校实行校和院两级管理,2021年学校有5个二级学院,均聘请了资深教师全职担任院长、系主任,稳定了骨干力量。二级学院作为独立的教学部门,管理和统筹本单位包括教学、人事、经费在内的一切事务,各院系根据专业,对应岗位的需求、岗位能力和岗位迁移条件,强化专业设置,专业课程与职业标准相衔接,以岗位任务引领教学,提高学生适应企业需要的能力。

38)落实教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对学校重大改革发展事项进行审议,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建言献策,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一是学校建立定期召开教代会暨工代会(以下简称“双代会”)制度。坚持以“双代会”为主渠道,实行民主管理,让广大教职工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每年“双代会”上代表们认真听取并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等。涉及学校规划、学校章程、队伍建设等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也都经过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再实施,发挥了教代会代表在学校民主办学中的主人翁作用,调动了教职工积极性,保障了教职工享有的民主参与权。

二是开展民主评议,全面履行教代会职权。坚持教代会每年民主评议一次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制度。在党政领导的支持下,从学校工会成立开始在教代会上代表们依法行使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职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接受全体教职工代表的民主测评,经统计近三年来好评率都在93%以上。

39)学生会、研究生会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作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

校团委指导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开展内部组织架构改革对学生会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拟定《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会章程(草稿)》并将改革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我校广大师生上海学联及全国学联监督。指导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以季度为单位开展学习交流会、校院两级学生组织联席会议深入学习总结党团组织的指导思想进行自我反思与总结紧跟组织发展步伐。密切关注校园及学生动态根据学生会发展需求及实际情况部署下一季度工作。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

2021-2022学年校院团委、学生会第一次联席会议

依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会章程(草稿)》等相关文件要求按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与会代表依据各学院人数按比例分配由学院团委进行选拔上报并于会前公示,会上作学生会工作报告学生常任代表工作报告等选拔新一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及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与会人员进行表决学生代表大会由全体大会及分代表团会议组成分代表团会议由各代表团单独进行共同学习会议相关文件并进行讨论。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校园合理化管理,定期开展校申诉委员会学生代表述职报告会议,帮助学生与学校更加理性地面对面进行平等对话,加深双方的理解和认同,获得彼此的尊重,体现依法治校,进一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

校申诉委员会召开学生代表述职报告会

40)落实法人财产权和教师年金制等制度,规范资金资产管理。实施并签订集体合同,保障师生权益。提高教学质量,严格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

2019年12月11日,学校顺利取得崇明校区二期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崇明校区土地面积达到500亩,全部落实了法人财产权。崇明校区一期占地130亩,于2010年交付使用;二期工程土地面积370亩,项目于2019年11月2日开工奠基,已于2021年9月在二期校园投入使用部分教学楼及宿舍楼,其余建筑将在二至三年内完成建设。

学校在依法参加国家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自2008年起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为贯彻落实《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精神,进一步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学校党政领导十分重视和支持开展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专门成立了开展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经教代会代表讨论审议后,学校与工会双方进行了集体协商,听取各方意见,几经修改后确定为正式文本。正式签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集体合同》。

学校严格按规定执行学杂费收费政策。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精神,我校学杂费按年收费,学杂费收费标准全部对外公开公示,代办费按照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学生各类证、卡初次办理不收工本费,不存在押金、保证金等事项,每年清算结余,及时退还学生。

学校先后制定《财务报销、支款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教育收费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财务核算。为了防范风险,学校重大财务事项或与关联方交易秉持谨慎原则,财务处在2021年完善了大额交易的审批流程,根据学校“三重一大”要求,对重大交易事项进行集体会签与决策。建立了预决算制度,各项收入纳入预决算,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各项收入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2021年5月,基本完成对全校5个学院、19个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现场盘点核对,并进行数据核对调整及分析处理工作。在11月下旬启动资产核查专项工作,规范和加强搬迁过程中的资产管理,理清双校区资产分布状态,规范资产登记、调拨、处置等流程。

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新形势中,招生工作在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校党委和校招生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继续以“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第一要务,不断完善“一招考一预案”的工作指引,基本完成了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以章程建设为中心,深化现代大学制度——上外贤达学院召开章程修订专家论证会

依法治校,制度先行——学校召开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推进会

章制度专家研讨会议程.doc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与人文学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草案.docx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科研项目立项评审评分参照标准(1).docx

2.上外贤达学院科研成果评审与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上外贤达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上外贤达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认定与奖励办法.pdf

上外贤达学院政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流程.pdf

上外贤达学院政府扶持专项资项目管理办法.pdf

上外贤达学院学位点培优培育项目管理办法.pdf

上外贤达学院学位点培优培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pdf

上外贤达学院教育评价改革案例.docx

上外贤达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顺利召开

医校共建温暖同行——上外贤达学院工会与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工会签订工

会共建协议

上外贤达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稿修订版).docx

关于调整第四届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方案.doc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

关于成立学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的通知

【团内大事】我校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聚焦这场青春盛会我校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成功召开

校院联动!校院团委、学生会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

报销制度.pdf

财务管理条例.docx

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办法.docx